为贯彻落实2023年东北民航工作报告要求,做好通航分类监管,推进直升机医疗救护试点工作,近日,吉林监管局对青海飞龙通航公司在长春市开展的直升机医疗救护作业任务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组来到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分院,对青海飞龙通航公司的运行保障方案、人员资质合规性、飞行计划、飞行员岗位职责、机组酒精测试及作风面貌、载重平衡计算、安全风险评估、应急管理预案等方面进行细致审查。从检查结果来看,青海飞龙通航公司及驾驶员具备运行相关资质,针对此次任务制定了运行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对检查发现的飞行员没有对作业场地周边高大障碍物在地图上清晰标注等问题,已完成整改。
检查组结合直升机运行及季节特点进行风险提示:一是受前期运行量较少及新起降点等影响,有一定运行风险存在,青海飞龙通航公司要加强集中训练,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打牢安全基础。二是直升机不同于飞机,受大风乱流等气象条件影响较大,飞行员应加强对气象条件的研判,严格天气放行标准,做好临时备降场地的选择,熟悉应急处置程序。三是运营人要进一步明确安全是产生经济效益的先决条件,鼓励飞行员根据实际任务情况和自身技术能力,合理做出返航备降或者取消飞行计划的决策,坚决反对盲目蛮干。
下一步,吉林监管局将持续强化“预”“防”“治”“理”+“应急”的安全治理体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通航安全监管,确保辖区运行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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