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第225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附件17《安保》第18次修订。
本次修订在原文件基础上共涉及新增、修改及删除共计30余处,主要集中在定义、总则、组织、预防性安保措施,以及应对非法干扰行为的管理等章节。其中,新增标准和措施包括加强安保文化、航空器运营人安保方案、货舱行李爆炸物探测方法以及安保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修改及删除部分旨在确保附件中所用的规定用语清晰、表述准确,释义统一并协调一致。
第18次修订将于2022年7月18日正式生效。缔约国需将其本国规章或措施与此修订的各项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于2022年10月18日前通知国际民航组织。2022年11月18日起本次修订适用。
附件: